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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三季度华宝信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季度报告

 

一、消费者保护工作自评价总体意见

三季度,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消费者保护开展的相关工作包括:持续进行投资者教育活动;对公司10个产品和服务进行了消费者保护评估;直接受理有效客户投诉0件,接到监管部门转办投诉事件0起。

二、涉及消费者保护的部门组织建立、调整情况

公司建立完善了由董事会及高管层直接领导,法律合规部牵头,各部门协同工作的全方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董事会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消保工作的战略、政策和目标,进行总体规划及指导。公司法律合规部作为公司消费者保护的专职部门,已设立了专岗专人,牵头组织协调公司各项消保工作的开展。

6月底,由于公司高管层人事变动及法律合规部内部职责调整,公司对消保工作的负责人员进行了调整。三季度初,公司已按监管要求进行了上报。

三、涉及消费者保护的内部控制、绩效考核、产品业务等制度及系统建立、调整及执行情况

公司于建立了一系列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部控制、系统配套、绩效考核等体系,并于上半年度完善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信托与消保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三季度,公司严格落实消费者保护各项制度要求,遵照执行情况良好,未对公司制度进行调整或修订。

四、对本公司自主开发产品(业务)的消费者保护评估情况

本季度,公司继续针对项目推介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向客户做好产品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清楚项目进度,便于客户进行投资决策;对于发生项目延期等特殊事项的,及时做好客户临时信息披露工作;对于到期兑付项目,按合同约定及时完成兑付工作。

五、外部检查发现的涉及消费者保护问题

本季度,公司未接到外部检查通知发现有涉及消费者保护的问题。

六、直接受理及外部转办的客户投诉中发现的问题

本季度,公司未有客户直接投诉,未接到监管转办的投诉案件。

七、开展的消费者教育情况

公司建立了金融消费者教育的长效机制,在公司官网专设“投资者教育”板块,上传金融消费者教育相关材料进行金融知识普及。公司通过官微、APP等其他多种渠道不定期向消费者进行投资者教育。

三季度,公司积极响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国家网信办关于联合开展2020年“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 争做理性投资者 争做金融好网民”的活动号召,通过多层面宣传活动,结合公司特色,持续进行投资者教育宣传,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利用线上线下多种平台,在官微、公司官网、APP、营业场所等发布宣传海报并推送了相关宣传材料。公司将金融知识普及月工作渗透到日常工作中,不定期开展外部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和内部培训工作,后续将发布投教短视频、“你问我答”互动活动等创新形式增加社会公众的参与度,并依托“财富直通车”、“彩虹乐队”等公司品牌,进企业开展主题活动,对投资者进行集中宣讲、交流,帮助更多公司客户和员工提升金融素养,争做金融好网民。

八、与消费者保护相关的负面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及诉讼、仲裁等情况

三季度初,公司发生一起负面舆情事件,国内多家互联网媒体转发了一则关于公司宝汇通达集合信托计划导致投资者亏损的新闻,对此,公司及时对舆情进行了持续的监测跟踪,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与流程,公司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开展了研判与报告,制定了相应的应急方案措施,积极安抚客户,做好信息披露工作,避免群体性投诉事件的发生。公司将认真履行受托人职责,妥善解决项目延期问题,最大限度维护投资者利益。

此外,本季度公司无其他负面舆情或重大突发事件。

本季度,公司未发生与消费者保护相关的、且已裁决或判决生效的诉讼或仲裁。

 

特此报告。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