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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保护总结报告 (2021第2季度)

 

现将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2021年二季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总结报告汇报如下:

一、消费者保护工作自评价总体意见

二季度,公司消费者保护开展的相关工作包括:持续进行投资者教育活动;对公司17个产品和服务进行了消费者保护评估;直接受理有效客户投诉1件,接到监管部门转办投诉事件3起。

二、涉及消费者保护的部门组织建立、调整情况

公司建立完善了由董事会及高管层直接领导,法律合规部牵头,各部门协同工作的全方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董事会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消保工作的战略、政策和目标,进行总体规划及指导。公司法律合规部作为公司消费者保护的专职部门,已设立了专岗专人,牵头组织协调公司各项消保工作的开展,本季度无调整变化。

三、涉及消费者保护的内部控制、绩效考核、产品业务等制度及系统建立、调整及执行情况

公司建立了一系列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部控制、系统配套、绩效考核等制度,遵照执行情况良好。

二季度,根据2020年度公司消保自评估情况,公司着手修订了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体系化地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中,进一步对信息的收集、使用、保存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根据监管新要求和市场新变化,完善了投诉分类、流程及奖惩措施,确保消保工作在组织结构、销售服务、个人信息保护、宣传教育、投诉处理等各环节的工作上有章可循,将消费者保护理念贯彻于公司业务之中。

四、对本公司自主开发产品(业务)的消费者保护评估情况

本季度,公司继续针对项目推介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向客户做好产品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清楚项目进度,便于客户进行投资决策;对于发生项目延期等特殊事项的,及时做好客户临时信息披露工作;对于到期兑付项目,按合同约定及时完成兑付工作。

五、外部检查发现的涉及消费者保护问题

本季度,公司未接到外部检查通知发现有涉及消费者保护的问题。

六、直接受理及外部转办的客户投诉中发现的问题

本季度,公司直接受理客户投诉1起。投诉人对“辉煌1053号”单一资金信托产品的信托管理和清算分配存在异议。公司领导及相关人员多次与投诉人交流,向其解释了产品性质和公司职责,公司也配合投诉人积极与委托人沟通。公司将继续认真履行受托人职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季度,接到监管转办的投诉案件3起,均是同一个投诉人进行的重复投诉。投诉人反映其通过沣沅弘(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鑫聚宝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华宝信托产品,要求与公司领导沟通处置方式。接到投诉后,公司安排了公司领导与客户进行了当面会谈。鉴于客户购买的是鑫聚宝的理财产品,而非公司相关信托产品的直接委托人,为解决客户诉求,公司表示了客户可以找到鑫聚宝,由鑫聚宝向公司提出相关产品份额的请求权,或是客户可通过诉讼、仲裁等救济途径,依据有执行力的法律文件向公司提出请求,公司将按法律法规全力予以配合。

七、开展的消费者教育情况

公司建立了金融消费者教育的长效机制,在公司官网专设“投资者教育”板块,上传金融消费者教育相关材料进行金融知识普及。公司通过官微、APP等其他多种渠道不定期向消费者进行投资者教育。自2020年起,公司还在微信公众号、APP平台发布了“信托知识百问百答”专栏,持续举办“信托知识挑战赛”活动,以各类创新形式增加社会公众的参与度。

本季度,公司积极响应监管部门的号召,于2021年6月期间开展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本次宣传月活动以“学法用法护小家· 防非处非靠大家”为主题,公司通过多层面的宣传活动,揭示非法集资的特征和危害,教育广大群众自觉远离涉非风险,及时劝导身边人不要参与非法集资,共同守护美好生活。活动期间,公司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华宝信托”、企业文化宣传微信公众号“华宝有你”向公众发布宣传文章共4篇,官方APP渠道发布文章1篇,官方网站发布文章5篇,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倡导理性投资。同时,公司结合了“我为青年办实事”活动,与中国商飞上海飞机设计研究院联合开展青年共建活动1次,前往上飞院面向实体企业青年进行了防范非法集资主题交流宣传。公司开展“金融服务进中国宝武”活动1次,前往宝武大厦现场为宝武集团员工普及各类理财知识,有针对性地进行现场普及防范非法集资法律知识。

八、与消费者保护相关的负面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及诉讼、仲裁等情况

本季度,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上未出现关于公司消费者保护的负面舆情或重大突发事件。

本季度,公司未发生与消费者保护相关的、且已裁决或判决生效的诉讼或仲裁。

 

特此报告。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