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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信托业务领域又有新拓展新获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业务资格

作者:华宝信托        发表日期:2008-07-18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批复第二批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名单,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榜上有名。至此,华宝信托成为国内仅有的几家获该资格的信托公司之一,即能够担任资产证券化业务中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负责管理特定目的信托财产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资产证券化业务经过多年发展,已成为国际资本市场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类企业、金融机构及政府部门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和风险控制的主要途径之一,也已成为资本市场中各类机构投资者的主要投资工具之一。2005年全球证券化产品的发行量已趋于1.8兆亿美元,其在美国的发行量已超过企业债,而仅次于国债。亚洲许多国家近年来也纷纷制定资产证券化相关法规来促进资产证券化的发展,使得亚洲的ABS发行量也逐年增长迅速,亚洲证券化市场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

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自《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颁布以来发展迅速,在2005年底,建行和中信信托合作发行了30.2亿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信托产品(MBS),国开行和中诚信托发行了41.8亿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托产品(ABS),开创了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的新试点。随着我国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试点成功和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建设,资产支持证券将成为我国资本市场上极具前景的投融资工具。

华宝信托自2003年以来就为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有着操作类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成功经验,有着对国际、国内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展和现状深刻的了解和认识,有着优秀的专门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研究和运作的工作团队,有着整套资产证券化业务内部运作的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和风控管理。正因为华宝信托坚持不懈的在资产证券化业务领域的努力,才获得了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的资格。

本次华宝信托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格的获得,连同去年获得的企业年金“法人受托机构”和“帐户管理人”两项业务资格,不仅使华宝信托的业务领域不断拓展,也对公司今后的业务转型以及未来业务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