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华宝信托 发表日期:2008-12-01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承诺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就其保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丁远担任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沪银监复[2008]776号文《关于核准丁远任职资格的批复》核准。
按照《信托公司治理指引》的要求,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沪银监复[2008]790号文《关于核准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批复》核准。
特此公告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