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华宝信托 发表日期:2013-07-04
您好!我公司发行的“华宝尚诚Ⅰ号•扬州汇盛应收账款转让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于2013年1月29日成立。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我公司决定将2013年7月5日至2013年7月25日设定为第一次开放期,募集第2期A类信托单位、B类信托单位(即A2类、B2类信托单位)。第2期信托单位成立最低规模为10000万元。我公司有权提前结束或延长开放期。A类、B类信托单位向不特定对象募集,预期年收益率如下:信托单位种类单笔认(申)购资金预期年收益率A2类信托单位100万元≤单笔认(申)购资金<300万元8%B2类信托单位300万元≤单笔认(申)购资金8.3%
特此函告。
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7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