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华宝信托 发表日期:2008-12-05
您参加我公司的建行信贷资产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三期)已于2008年12月5日正式成立,本公司特此致函通知,请妥善保管相关信托文件。根据信托合同,信托资金在抵达受托人信托专户的当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的利息,按实际收到的利率计算,在信托计划终止时,与信托利益一并分配给受益人。您的合同信息我们将以书面信函寄送,请注意查收。
特此函告。
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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