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业务

首页 > 客户服务 > 产品公告 > 公告详情

华宝―证大稳健增长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成立通知

作者:华宝信托 发表日期:2008-06-09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受托人)与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顾问)合作推出了“证大稳健增长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08年6月6日成立。本信托计划保管银行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经纪人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特此致函通知,请妥善保管相关信托文件。 信托资金在委托人的交付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信托计划成立后,委托人自资金交付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的活期利息将按照每1元认购一个信托单位的方式转增该委托人的信托单位。本信托计划系定期开放产品,开放日为每月的20号(如遇节假日顺延)。自信托计划成立起,受益人可以在开放日申购信托单位。申购费为信托资金的1%。自信托计划成立满一年后及自申购信托单位的开放日起一年后,受益人可进行赎回。推介期内认购的信托单位自本信托成立之日起的一年为该信托单位的封闭期。在信托成立后申购的信托单位自申购该信托单位的开放日起的一年为该信托单位的封闭期。若受益人在封闭期内赎回信托单位的,须经受托人同意后方可办理,受益人须缴纳赎回金额的5%作为赎回费用;若受益人在封闭期外赎回信托单位的,无须对该赎回资金缴纳赎回费用。另外您的合同信息及份额确认表我们将以书面挂号信函寄送,请注意查收。

         特此函告。

         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6月6日



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