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业务时,请您带好身份证件
为了防止他人盗用您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以及防止不法分子扰乱正常金融秩序,您到金融机构办理业务时,需要配合以下工作:
1.出示您的身份证件;
2.如实填写您的身份信息,如您的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等;
3.配合金融机构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您确认身份信息;
4.回答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合理的提问。
存取大额现金时,请出示身份证件
对于存入或取出5万元以上人民或等值1万美元以上外币时,金融机构需核对您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请你进行配合。
他人替您办理业务时,请出示他(她)和您的身份证件
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需要核实交易主体的真实身份,当他人代您办理业务时,金融机构需要对代理关系进行合理的确认。
身份证件到期更换的,请及时通知金融机构进行更新。
金融机构只能向身份真实有效的客户提供服务,对于身份证件已过有效期的,金融机构应通知客户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更新。超过合理期限未更新的,金融机构可中止办理相关业务。
不要出借自己的金融账户、银行卡。
金融账户、银行卡不仅是您进行金融交易的工具,也是国家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和经济犯罪案件调查的重要途径。若出借,您的账户可能被贪官、毒贩、恐怖分子等罪犯利用,进行违法违规活动。因此不出租出借账户、银行卡和U盾既是对您的权利的保护,又是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
勇于举报洗钱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我国《反洗钱法》特别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公安机关举报洗钱活动,同时规定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
发现洗钱活动后,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举报:
(1)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2)向中国人民银行及各地分支行反洗钱部门举报;
(3)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举报:举报电话:010-88092000。举报信箱: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32-124 信箱,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