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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FATF

一、什么是FATF?

FATF是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英文全称为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on Money Laundering,是目前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国际反洗钱和反恐融资领域最具权威性的国际组织之一。

FATF由七国集团(G-7)峰会在巴黎于1989年7月成立,目前,FATF的成员由37个司法管辖区和2个区域组织组成,代表全球各地的大多数主要金融中心。2007年6月28日中国成为该组织正式会员。

 

二、FATF的工作目标

(一)制定标准并促进有效执行法律,法规和业务措施,以打击洗钱,恐怖主义筹资和其他对国际金融体系完整性的威胁;

(二)从其成员开始,FATF会监视各国在实施FATF建议中的进度;

(三)审查洗钱和恐怖主义筹资技术及对策;并在全球范围内促进FATF建议的采用和实施。

 

三、FATF自成立以来,取得的重要成果

(一)反洗钱与反恐融资建议

FATA制定了反洗钱四十项建议和反恐融资九项特别建议(简称 FATF 40+9项建议),是目前世界上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的最权威文件。

(二)不合作国家和地区名单(NCCTs)

2000年,FATF公布了不合作国家和地区的25条标准,同年公布了第一批不合作国家和地区名单。

一旦进入不合作国家和地区名单,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该国家或地区就面临着FATF的反措施,在吸引外资、国家结算等方面受到限制,从而蒙受经济损失。

2006年后FATF不再公布不合作国家和名单,但是近年来通过主席声明的形式,公布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体系存在缺陷的国家或地区,督促这些国家和地区改进。

 

四、FATF互评估

FATF自成立以来,对成员国或地区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已经开展了三轮互评估(Mutual Evaluation),督促成员有效执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国际标准。

2012年FATF修订发布了新的国际标准《打击洗钱,恐怖融资和扩散融资的国际标准:FATF建议》 ,以此为依据,从2014年至2022年对所有成员开展第四轮互评估,旨在综合考察成员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合规性(制度机制是否符合国际标准)和有效性(实际成效)。

2018年,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委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牵头组成国际评估组,对中国开展为期一年的互评估。评估组现场访问了中国北京、上海和深圳三地,与100多家单位900多名代表进行了面谈。人民银行会同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相关成员单位为此精心准备,配合评估组顺利完成了互评估工作。2019年2月,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第三十届第二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互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