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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二季度华宝信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季度报告

 

一、消费者保护工作自评价总体意见

二季度,我公司消费者保护开展的相关工作包括:对8个产品和服务进行了消费者保护评估,受理有效客户投诉5件,其中接到监管部门电话或书面转交办投诉事件4件,接到上级单位转办客户投诉事件1件。

二、涉及消费者保护的部门组织建立、调整情况

我公司已建立消费者保护相关牵头部门,本季度按照《上海银监局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解决当前群众关切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设立了消保专职部门及专岗专人,本季度无调整变化。

三、涉及消费者保护的内部控制、绩效考核、产品业务等制度及系统建立、调整及执行情况

我公司建立了一系列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部控制、系统配套、绩效考核等。二季度我公司严格落实消费者保护的各项制度,未对制度进行调整或修订。

四、对本公司自主开发产品(业务)的消费者保护评估情况

二季度,根据沪银保监通【2019】155号《上海银保监局关于转发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 促进合规建设”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公司于2019年6月起开展了“巩固治乱象成果 促进合规建设”工作,对2018年深化整治市场乱象工作自查和监管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对照“巩固治乱象成果 促进合规建设”工作要点开展自查自纠,自查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双录要求落实情况和金融机构代理推介。我公司在今年修订下发了《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合规管理办法》,继续强调全面落实双录要求,并进一步规范公司在销售过程录音录像、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产品推介材料管理、销售话术标准化等行为,确保落实销售合规要求、保障消费者权益。

我公司于二季度继续针对项目推介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向客户做好产品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清楚项目进度,便于客户进行投资决策;对于发生项目延期等特殊事项的,及时做好客户临时信息披露工作;对于到期兑付项目,按合同约定及时完成兑付工作。

五、外部检查发现的涉及消费者保护问题

本季度,我司未发生外部检查事项。

六、直接受理及外部转办的客户投诉中发现的问题

我公司收到上海银保监局转办的“华宝宝升宏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客户的信访投诉,我公司通过调取该投资者档案追根溯源了当时的销售过程。针对客户所提出的关于我司对资本市场判断错误的问题;我司没有及时发起诉讼、对升达集团极端纵容的问题;关于向交易对手追索的问题;关于项目前期尽调不足的问题;关于项目资金实际用途存疑的问题;关于产品风险评级存在严重误差的问题。我公司逐个进行了核查,并向上海银保监局做书面说明,同时附上信托文件、录音等证明材料。

七、开展的消费者教育情况

根据银保监局和人民银行的文件要求,我司积极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为便于社会公众和内部员工更好地了解金融知识,提升金融素养,我司制作了以扫黑除恶、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材料,通过公司官网、官微、内部邮件多种形式开展了针对普通投资者、社会公众的合规宣导,宣导内容深入浅出取得了良好效果。

八、与消费者保护相关的负面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及诉讼、仲裁等情况

二季度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上未出现关于我公司消费者保护的负面舆情或重大突发事件,互联网上出现了关于我公司和交易对手的负面舆情,但与消费者保护并不直接相关,且所涉及的项目风险已得到妥善解决。

我公司未发生与消费者保护相关的、且已裁决或判决生效的诉讼或仲裁。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九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