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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保护总结报告 (2021年)

 

现将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2021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总结报告汇报如下:

一、消费者保护工作自评价总体意见

四季度,公司消费者保护开展的相关工作包括:持续进行投资者教育活动;对公司10个产品和服务进行了消费者保护评估;接到监管部门转办投诉事件10起。

二、涉及消费者保护的部门组织建立、调整情况

公司建立完善了由董事会及高管层直接领导,法律合规部牵头,各部门协同工作的全方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董事会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消保工作的战略、政策和目标,进行总体规划及指导。公司法律合规部作为公司消费者保护的专职部门,已设立了专岗专人,牵头组织协调公司各项消保工作的开展,本季度无调整变化。

三、涉及消费者保护的内部控制、绩效考核、产品业务等制度及系统建立、调整及执行情况

公司建立了一系列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部控制、系统配套、绩效考核等制度,遵照执行情况良好。

本季度,根据2020年度公司消保自评估情况,公司已经修订完成并下发了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此次修订将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体系化地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中,进一步对信息的收集、使用、保存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根据监管新要求和市场新变化,完善了投诉分类、流程及奖惩措施,确保消保工作在组织结构、销售服务、个人信息保护、宣传教育、投诉处理等各环节的工作上有章可循,将消费者保护理念贯彻于公司业务之中。

四、对本公司自主开发产品(业务)的消费者保护评估情况

本季度,公司继续针对项目推介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向客户做好产品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清楚项目进度,便于客户进行投资决策;对于发生项目延期等特殊事项的,及时做好客户临时信息披露工作;对于到期兑付项目,按合同约定及时完成兑付工作。

五、外部检查发现的涉及消费者保护问题

本季度,公司未接到外部检查通知发现有涉及消费者保护的问题。

六、直接受理及外部转办的客户投诉中发现的问题

本季度,公司接到监管转办的投诉案件共10起,均来自于两位投诉人。其中一位购买的产品“华宝宝汇通达”正处于项目处置阶段,无法满足投诉人要求即可兑付的诉求。另一位投诉人于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购置了四款理财产品,其认为该理财产品资金最终投向了华宝信托,因此要求公司进行确权及兑付。由于其购买的是其他机构的产品,公司建议其通过司法等途径向真正的产品管理人提出维权诉求。

七、开展的消费者教育情况

公司建立了金融消费者教育的长效机制,在公司官网专设“投资者教育”板块,上传金融消费者教育相关材料进行金融知识普及。公司通过官微、APP等其他多种渠道不定期向消费者进行投资者教育。自2020年起,公司还在微信公众号、APP平台发布了“信托知识百问百答”专栏,持续举办“信托知识挑战赛”活动,以各类创新形式增加社会公众的参与度。

本季度,公司继续按照培训计划开展各类金融知识普及活动。10月公司于线下举办了“走进马钢”活动,将信托与金融知识带劲集团其他产业圈兄弟公司,全面向集团产业链公司的员工宣传金融知识,讲解信托文化。与此同时,公司于四季度开展了3次“信托知识百问百答”及“信托知识挑战所活动”。公司还通过官当微信号和官方APP推送了防范非法集资相关视频,通过短小且易于理解的方式向公司客户介绍防金融诈骗相关知识。

八、与消费者保护相关的负面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及诉讼、仲裁等情况

本季度,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上未出现关于公司消费者保护的负面舆情或重大突发事件。

本季度,公司未发生与消费者保护相关的、且已裁决或判决生效的诉讼或仲裁。

 

特此报告。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