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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周之风险揭示-“警惕保本保息金融诈骗”

 

风险揭示:警惕“保本高息”金融诈骗

“收益率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

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曾在多场金融论坛上表示,天上不会掉馅饼,宣扬“保本高收益”“低风险高收益”都是金融诈骗,投资者要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远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

2018年4月发布的《关于贵干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资管新规”)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出现兑付困难时,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直至2021年末,资管新规正式实施,资产管理业务再无刚性兑付的可能,因此一旦出现资管产品销售推介时宣传产品“保本”“无风险”等情况,投资者应立刻敲响警钟,警惕是否被套入金融诈骗之坑。

 

以案说法:金融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章第四节对金融诈骗罪进行了明确规定。金融诈骗罪包括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信用证诈骗等。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孙阿姨退休后手头有些剩余资金,平时一般存在银行里面吃利息。一天在与邻居闲聊的过程中,得知邻居长期在某财富管理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最近该公司业务员刘某说,公司向内部员工发行了一款保本高息产品,年化收益高达15%。孙阿姨心动了,和邻居一起找到了刘某,刘某向孙阿姨等人展示了他私下高仿的假的理财产品合同,孙阿姨等人信以为真,把钱打给刘某,以其名义购买了产品共计数十万。

等产品到期日,孙阿姨等人向刘某催要投资本金及利息,刘某一直寻找各种借口拖延,孙阿姨等人发现情况不对,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最终刘某被抓获并因涉嫌“集资诈骗罪被起诉”,但是孙阿姨等人的血汗钱已经被刘某挥霍殆尽,无法追回。

 

购买资管产品小贴士:

1、选择正规购买机构:购买资管产品应选择持牌金融机构,查验机构的经营资质,查看其营业执照及金融许可证。

2、选择正规购买途径:消费者应该通过金融机构的正规途径购买产品。线下购买的应在金融机构营业场所进行,销售行为应进行双录。线上购买的应通过金融机构官方APP操作。

3、警惕“保本保收益”:投资有风险,天下没有“包赚不赔”的生意。消费者购买产品时应该对宣传“保本保息”“低风险高收益”的产品保持清醒,警惕其中可能存在的金融诈骗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