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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周之风险揭示-“年轻人警惕过度借贷”

风险揭示:年轻人警惕“过度借贷”

 

当下的中国年轻人正在不知不觉陷入超前消费的陷阱之中。五光十色的奢侈品、简单低门槛的互联网借贷、到处摆摊的信用卡摊位,无不刺激着年轻人那颗“活在当下、及时行乐”的心。在这个消费主义盛行的时代,资本大大鼓吹“用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不同于父母辈的存钱意识,结合现在的年轻人的张扬个性及享受主义思想,极容易产生冲动消费,通过借贷满足自己的消费欲望,最终越贷越想贷、越贷债越多、最后如同滚雪球一般,债台高筑,最终结果不是信用违约就是向父母吸血。

债务危机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

1、收支失衡,影响日常生活;

2、平台借款逾期、信用卡逾期;

3、以贷养贷,最终雪球越滚越大,压垮自己;

 

年轻人应该树立理性的消费观念,消费量力而行,不让自己成为债务的奴隶和消费的俘虏,不因为过度借贷影响自己的生活和学习从而酿成家庭悲剧。

 

以案说法之“套路贷”

2019年3月25日,江苏省泰州市公安机关打掉虞某云“套路贷”犯罪团伙,冻结涉案资金9亿余元。经查,2017年6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虞某云组织人员假借网络借贷平台名义,发布“低利息、无担保”等虚假信息,诱骗借款人到平台借款,借款时索取身份信息及手机通讯录和通话记录,放贷时直接扣除30%“砍头息”,要求借款人偿还全款,借款人无力偿还时,对借款人以及借款人通讯录中的亲友、同事采用侮辱性语言、PS图片等软暴力方式进行催收,逼使受害人交纳高额“逾期费”。自2017年6月至2018年12月,该团伙对913万余人次实施“套路贷”犯罪活动,涉案金额数亿元。

 

套路贷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者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贷款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套路贷的常见手段:

1、通过网络、电话、短信、小广告等渠道,以“快速放款、无抵押无担保”等噱头,吸引被害人;

2、签署阴阳两份合同,虚增借款金额或者利息;

3、砍头息;

3、虚构资金转账流水;

4、肆意认定违约,逼迫被害人;

5、不正当催收,骚扰被害人

 

套路贷危害巨大,不但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还会衍生出各类刑事犯罪从而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如何远离套路贷?

1、梳理正确的消费观念,警惕提前消费,理性借贷;

2、不要轻信网络借贷广告,选择正规金融公司进行贷款;

3、一旦碰到套路贷不正当催收,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