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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保护总结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

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保护总结报告

(2023年第三季度)

 

现将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2023年三季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总结报告汇报如下:

一、消费者保护工作自评价总体意见

三季度,公司消费者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良好,具体工作包括:持续进行投资者教育活动;对公司6个产品和服务进行了消费者保护评估;处理监管部门转办投诉事件1起,接受客户热线电话投诉1起。

二、涉及消费者保护的部门组织建立、调整情况

公司建立完善了由董事会及高管层直接领导,法律合规部牵头,各部门协同工作的全方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董事会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消保工作的战略、政策和目标,进行总体规划及指导。公司法律合规部作为公司消费者保护的专职部门,已设立了专岗专人,牵头组织协调公司各项消保工作的开展,本季度无调整变化。

三、涉及消费者保护的内部控制、绩效考核、产品业务等制度及系统建立、调整及执行情况

公司建立了一系列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部控制、系统配套、绩效考核等制度,遵照执行情况良好。

四、对本公司自主开发产品(业务)的消费者保护评估情况

三季度,公司继续针对项目推介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向客户做好产品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清楚项目进度,便于客户进行投资决策;对于发生项目延期等特殊事项的,及时做好客户临时信息披露工作;对于到期兑付项目,按合同约定及时完成兑付工作。

五、外部检查发现的涉及消费者保护问题

三季度,公司未接到外部检查通知发现有涉及消费者保护的问题。

六、直接受理及外部转办的客户投诉中发现的问题

三季度,公司处理监管转办的投诉案件1起,直接受理客户投诉1起,以上2起投诉皆来自同一客户,投诉原因为其年金净值波动,导致投资收益减少,要求公司披露投资明细。公司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联系安抚客户,并通过EMS向其寄出了其年度权益报告,同时也向其解释了年金净值波动的情况及原因。后续公司将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针对年金客户持续做好沟通工作。

七、开展的消费者教育情况

公司建立了金融消费者教育的长效机制,在公司官网专设“投资者教育”板块,上传金融消费者教育相关材料进行金融知识普及。公司通过官微、APP等其他多种渠道不定期向消费者进行投资者教育。

三季度公司开展了2023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同时在线上和线下开展了丰富多样的投资者教育活动。本次活动聚焦“一老一少”,通过线上推送“防范电信诈骗”“警惕虚拟货币投资”等风险提示,线下播放“当心!老牛开场”MV等方式,全面向消费者传播金融防诈意识,提高消费者金融安全意识。

八、与消费者保护相关的负面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及诉讼、仲裁等情况

本季度,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上未出现关于公司消费者保护的负面舆情或重大突发事件。

本季度,公司未发生与消费者保护相关的、且已裁决或判决生效的诉讼或仲裁。

 

特此报告。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