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统一交易协议关联交易公告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宝信托”)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宝证券代销华宝信托标类信托计划统一交易协议的议案》。公司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1号)规定,对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 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公司与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日常展业过程中开展标类信托计划代销业务合作。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销公司设立的底层投资标的为标准化资产的信托计划。
二、 交易对手情况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成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注册资本为40亿元。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承销与保荐;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宝信托同属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旗下子公司,纳入华宝信托关联方管理。
三、 定价政策
交易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定价,符合市场行情。代销费根据不同信托计划由信托财产,或信托报酬支付。
四、 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公司与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标类信托计划代销业务合作,本次拟签订统一交易协议的拟代销规模为25亿元/年,期限为一年。本次交易为服务类交易,交易金额不涉及与资本净额的比例。
五、 董事会、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决议情况
该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经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该关联交易经我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审慎审查,独立董事就此次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内部审查程序执行情况等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此次交易。
特此公告。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