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华宝信托 发表日期:2014-09-10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结合《现金增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1~450期)资金信托合同》相关约定,我司将调整 “现金增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1~450期)”于2014年9月30日至10月8日期间开放日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1、原2014年9月30日星期二(T日)为开放日,由于国庆假期原因,T+1交易清算日(2014年10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T+1工作日将顺延至10月8日。放假期间我司无法进行正常的投资操作,将影响认购、申购(追加申购)资金的投资运用,也将延后赎回资金的到账效率,损害委托人(受益人)利益。因此,我司作为“现金增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1~450期)”之受托人,为更好地保障和维护委托人/受益人利益,决定暂停9月30日星期二开放日认购、申购(含追加申购)、赎回的业务。
2、原2014年10月7日星期二的开放日,也为法定节假日,根据信托合同第21.4条“工作日顺延 如本合同约定的信托计划开放日、信托计划财产清算与分配日等为非工作日时,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规定,决定顺延至2014年10月8日星期三为开放日。
您可以选择在2014年9月23日星期二或2014年10月8日星期三的开放日办理认购、申购(含追加申购)、赎回的业务。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尽请谅解。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