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华宝信托 发表日期:2014-11-03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截止2014年10月31日,编号为2013012102056华宝宝鑫12期伞型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财产净值是618.78万元。根据本信托合同11.2.2(2)规定:“信托计划财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受托人有权终止本信托计划”。我司将根据合同约定于2014年11月10日提前终止该信托计划并进行信托终止的清算分配。
特此函告。
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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