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华宝信托 发表日期:2014-11-07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根据《华宝宝晟宝鑫策略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 第十一条“信托计划的变更、终止、清算与财产归属”中第11.2.2(3)款之规定:“全体受益人申请赎回全部信托单位,受托人有权终止本信托计划”。我司将于2014年11月10日提前终止华宝宝晟宝鑫策略信托计划并进行信托终止的清算分配。
特此函告。
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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