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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不等于信托产品实际收益率,信托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产品概要

产品名称
华宝信托“稳健增利”系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投资简介
稳健增利系列产品为我司自主管理集合信托计划。受托人发挥信托投资
范围广,配置灵活的优势,通过对拟投资标的资产进行严格筛选和风险
控制,为客户提供稳健的资产增值服务。
委托人范围
满足信托计划认购条件的自然人、机构等合格投资者。
投资范围
本信托计划投资于单个或多个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保险资管计划
、银行理财产品等金融理财产品以及其他合法合规、并经受托人认可的
其他投资标的。
最低认购
每笔认申购金额最低为100万元人民币,新增金额最低为10万元。
产品期限
以3-24个月为主,实际以信托合同约定为准。

本产品有关信托利益及收益率等表述并不意味着受托人承诺最低收益,亦不意味着本产品信托本金或初始投资资金不会受到损失。历史净值及历史收益率、业绩比较基准亦不代表受托人未来表现,不构成对本产品未来收益的承诺和保证。信托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风险揭示:
1、政策风险
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会对货币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影响信托收益而产生风险。
2、利率风险
由于投资标的对利率变动相对敏感,因此央行利率政策的变化将直接对本信托的收益产生影响;另外,在基准利率不变的情况下,市场的短期利率也会发生变化,从而对信托收益产生影响。
3、信用风险
指信托在交易过程发生交收违约,或者信托所投资标的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信托计划财产损失的可能性。
4、流动性风险
主要指投资标的存在的流动性风险,比如信托所投资的投资标的可能存在的变现障碍等。
5、积极管理风险
在信托管理运作过程中,可能因受托人对经济形势等判断有误、获取的信息不全等影响信托的收益水平。同时,受托人的投资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
能否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和其他合规性风险,以及受托人的职业道德水平等,也会对信托计划财产的投资收益率造成影响。
6、操作或技术风险
指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会计部门欺诈、交易错误、IT
系统故障等风险。在信托计划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委托人的利益受到影响。
7、通讯表决风险
当以通讯方式召开受益人大会的情况下,受益人应在受托人按信托合同约定送达会议通知及表决事项后,及时将表决意见在规定时限内书面送达受托人。对于未在规定时限内
送达书面表决意见的,受托人视为该受益人同意全部表决事项。
8、税收政策风险
财政税收政策的调整与变化将可能加重本信托计划税务负担等不利影响,并可能给信托财产带来风险,从而导致受益人所获信托利益减少。
委托人特别确认并认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
知》以及《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对于资管产品在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在本信托存续期间,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可能会对资管产品增值税应税行为的认定以及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进行调整。届时,受托人将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更新后的政策,可能会因此导致信托
财产实际承担的增值税及附加发生变化。届时,受益人实际分配的信托利益金额可能因为信托财产承担的增值税或其他税费的增加,而低于按预期年收益率计算所得的信托利
益金额。委托人应自行承担财政税收政策对收益造成影响的风险。
9、转委托风险
在信托管理运作过程中,受托人可能会将部分资产授权给经过筛选的合格金融机构进行共同投资管理。授权投资机构对经济形势等判断有误、投资决策有误、获取的信息不全等影响信托的收益水平。
10、特别提示风险
受托人网上交易系统已经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以增强交易的安全性。但仍然存在且不限于下列风险:
(1)因特网是全球性公共网络,并不由任何一个机构所控制。数据在因特网上传输的途径是不完全确定的。因特网本身并不是一个完全安全可靠的网络环境;
(2)在因特网上传输的数据有可能被某些个人、团体或机构通过某种渠道获得。但他们并不一定能够了解该数据的真实内容;
(3)在因特网上的数据传输可能因通信繁忙出现延迟,或因其它原因出现中断、停顿或数据不完全,从而使得网上交易出现延迟、停顿或中断;
(4)因特网上发布的证券交易行情信息可能滞后,与真实情况不完全同步;
(5)因特网上发布的各种证券信息,可能出现错误或被恶意误导;
(6)因特网上机构或投资者的身份可能会被仿冒。
11、其他风险
(1)直接或间接因受托人所不能控制的情况、环境导致受托人延迟或未能履行本身在本信托计划中的义务,或因前述情况、环境直接或间接导致信托计划财产损失或价格剧烈
波动从而不能及时完成止损变现的风险。该等情况、环境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限制、有关交易所、清算所或其它市场暂停交易、电子或机械设备或通讯线路失灵、电话或其它接
收系统出现问题、盗窃、战争、罢工、社会骚乱、恐怖活动、自然灾害等。
由于基金管理公司、银行、等机构资金划付、交易、清算等电子系统技术障碍造成资金不能及时划付、交易不能及时执行等结果从而影响到信托计划的收益水平。

特别提示:
本文件仅作为推介宣传材料,不作为任何有拘束力的法律文件。本文件的内容仅为提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承诺。华宝信托并未对本文件内容的完整性和
精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承诺或保证。信托投资有风险,在进行信托产品投资前应仔细阅读及理解信托合同、信托计划说明书、风险申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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